你好,律师
我是一家做承包饭堂的饮食公司,我在东莞承包一家电子工厂.今年6月份,我引进了一家双汇热狗肠的代理商,他们给我机器,条件就是我要他们的货.合作一直很好,12月14号的晚上,他们的经理打了电话给我,问我为什么没付清他们大概10次的货款(大概有2.5元).
我每次付款都是付给他们跟我直接谈的业务员,因为有差价,所以进货单我没要回来,进货单写有未付款的但我每次给钱业务员的时候,我有另开一个小本子,写明白几月几号,付了多少钱给他,他也有签字.
我想问下律师,假如这样他们要起诉我的话,能够起诉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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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要是有“但我每次给钱业务员的时候,我有另开一个小本子,写明白几月几号,付了多少钱给他,他也有签字.”的证据,他们起诉你一般情况下会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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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2.5万元,搞错了,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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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