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我在一周前从黑龙江省***通过物流公司发出一批蘑菇,货在沈阳中转到鲅鱼圈,我将发货款全额付给加格达齐物流公司,当我在鲅鱼圈收货时发现少了一袋蘑菇*(价值一千多块钱),当时我在签收单上注明缺少一件,鲅鱼圈物流公司当时电话联系说是货在沈阳呢发错了,说找到了,我等了一天也没发过来,后来说不是我的,又过二天又说找到了,现在又说不是我的,快过了一周时间了,我想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如果货物找不到了,我该找哪个地方的物流公司索赔,如果他们还是托延的话我该找当地的哪个部门帮我解决?(最好不是通过法院),当时和加格达齐物流签单的时候没要求我做保价,我索赔的标准该如何来定价?我需要准备什么手续或是还需要注意哪些方面,谢谢请您尽快帮我解答一下!

证券投资
2009-09-26 21:43: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