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98年离婚的,房子给男方,男方每月给孩子抚养费是200元的,男方从离婚到现在也没来看过孩子的,我幸苦劳动,艰苦度日带孩子生活,可天有不刚风云,我生病了得了癌症,用了很多的医药费,不能工作,没了生活来源,靠亲戚朋友的支援,而且还要治疗,也不知能不能生活下来,请问我能怎样要孩子的父亲增加抚养费,怎样能给孩子的生活,学习有保证,我应聘这么做, 孩子跟她爸爸要求过,孩子的父亲说多一分也不给,如起诉用孩子的名义,还是用孩子母亲的名义,还是变更抚养关系。可变更抚养关系孩子的父亲是不会要的,孩子也不原去,(因有一次孩子想她的爸爸,就去爸爸家想在爸爸家吃一餐,可她爸爸不给吃,还要把孩子当小偷,然后叫来许多人把孩子关在房内抖,到9点种孩子饭也没吃,哭泣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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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增加,以孩子的名义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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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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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