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与一个表兄弟共同出资(每人相同份额)购买了一个市场商铺,但是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的,因为只能登记一个人的名字,而我表兄弟由于有计划生育问题也不能登记,所以商铺使用权人名字登记的是我的名字,由于出现矛盾,所以现在要将商铺转让掉,如果我的表兄弟需要购买的话,将以市场价优先购买我的半个商铺,但是我商铺的市场价格,我表兄弟承受不起,表示不购买,因而我与表兄弟一致同意以市场价格卖掉商铺,然后平分,现在我已经找到买家,也准备收定金了(双方不论谁反悔,都需承担巨额赔付),我表兄弟同意出让,让我收取定金。
现在问题出来了,我表兄弟的老婆不同意卖出商铺(但是她又拿不出钱来购买我的一半),这样如何处理好呢 ?如果打官司,这个会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而且如果卖掉的话,钱是平分的,没有我占任何便宜。如何保护我的利益呢 ???
而且我和我表兄弟都同意卖掉,如果她不同意,我们是否可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呢 ?我们现在占的份额是四分之三,我与老婆,以及表兄弟。表兄弟他们夫妻两个关系也还好,只是在这件事情上面,他老婆,硬是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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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比较复杂,建议你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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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复杂,你要当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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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双方购房时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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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