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的第一天与公司签聘用合同,我签字之后合同就被公司都拿走了,公司没有盖章,也没有给我我的那份,这份合同是否已经生效?我现在想离开公司,算不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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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必须要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才能发生应有的法律效力,在此种情况下,你与公司之间的书面合同关系没有成立,但你们的事实劳动关系从你用工之日起已依法成立,你现在离开公司,仍然可依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来保障你个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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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签字了,合同就对你生效了。
要依法提前提出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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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般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不管公司是否盖章,你与其实际上形成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合同,你可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要求辞职,若公司不批,你可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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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用人单位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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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法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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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