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08年从村里承包了一片土地,里面有一百多亩耕地,几条小河和一个养鸡场。我家和村委会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村委会一个月内养鸡场内的物料清理出去,如果违约,就要支付违约金两万元。至今村委会还没有清理物料,导致我家无法使用这个鸡场。现在我家要种麦子了,村委会要求我家必须要到他们指定的地点去买种子,否则就不给我们播种。请问像这样的情况土地承包法合同违约是怎样规定的?村委会的行为属于违约吗?我们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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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村委会没有清理物料,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发包方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你们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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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还没有清理物料,属于违约,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外,村委会要求你家必须要到他们指定的地点去买种子,属于侵权行为。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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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