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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工地,甲方主动挑衅乙方并先动手,双方在扭打期间,乙方的哥哥赶来看到乙方被对方打并且负伤,头上被打破流血,(甲方也负伤,头破流血),情急之下,拿过菜 *** 想让甲方害怕退下,结果使甲方更加怒向乙方的哥哥,于是乙方的哥哥将甲方的某只手的小拇指砍下,请问小拇指砍掉是否属于定残范围,如果定残今后应该怎么负责。双方的法律责任如何,乙方和其哥哥是否共犯,所负责任是否一样,属于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还是属于防卫过当。经济赔偿的结果又可能如何,谢谢

民事相关
2009-09-26 14: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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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