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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8月份买了一辆出租车,是在人家手上买的,在出租车公司过了户,由于车况不好,10天后我又卖了。由于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是在买车之后一年不能卖出的,所以我与那人签订了一个私人协议,卖出之后的一切事情都归买方承担等。请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以后的事情谁负责?如果他又卖了,出了事情与我是没关系了,是吗?

民事相关
2009-09-25 16: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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