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份通过中介购买了永和房地产公司名下的一套位于城隍庙的小商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现在遇到一个问题--在付清全部房款之前,永和伪造了一张租赁合同(本人与租客,租客的签名是永和伪造的),并答应等过户手续全部办完,就可以办理租金的事情(之前租客一次性交给永和2008年2月到2010年2月份的租金)。但是现在永和不承认拿了租客的租金。推卸责任的说自己已经完成了买卖手续。。其他事情不与其相关。我和永和在买卖的时候也是签订买卖合同的。但是没有注明租金的问题如何处理。现在租客说自己交了钱到10年2月份,让我找永和要钱。但是永和现在推卸说和他们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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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过户之日起,客户的租金应由你收取,如果客户没有给你交的话,你完全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客户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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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租客要求支付租金,把房产公司作为第三人追加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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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建议聘请律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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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租金事宜,在过户后你可以要求租客向你支付租金,如果租客拒绝支付租金,你可以解除租赁关系,至于具体操作,预约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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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起诉租客要求支付租金,让租客把房产公司作为第三人追加进来一次性解决问题,有疑问或需要办理具体手续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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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是可以强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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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