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想咨询个问题,希望可以得到你们的帮助。我与一个公司的股东签了一份采矿承包的合同,签完后我先行支付了20万保证金给他,他写了个收条给我。但合同约定,如果在签定合同后30天内他没有办好采矿许可证,则必须在第35天内将保证金退还给我。合同双方签了字,对方盖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现在对方许可证没有在30天内办好,我们找他公司法人代表拿钱,该负责人说,和我们签合同的那个人不是他们公司股东,合同章是伪造的,所以不肯退钱,和我们签合同的那个人现在也找不到了。现在如果我起诉这个公司,那么对于合同章的真伪应当由哪一方来举证呢?希望能够得到律师们的帮助,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