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09年8月份在天通苑租了一间房子,最近房东来说是二房东拖欠租金,限期让我们搬走。后来了解到情况是这样:二房东欠了房东1个半月的房租了,一直推脱过几天给钱推了一个月 房东实在不能再相信他了,就说限期必须把房租补齐还有下一个季度的租金 否则就收回房屋 还和二房东签了个协议5天之内交付 否则就可以收回房屋终止合同。但是5天又过去了还是没有信,房东就来和我们说让我们3天内搬出去。但是我们当时和二房东签合时交的房租是9个月的(大房东和二房东的合同期限是1年2009年5月到2010年5月)二房东说要租就交到合同结束,我们准备常住就交到了合同结束。听了房东的话我们都有点迷茫,因为里面有好多住户都是交到合同终止的。后来就联系二房东 好不容易找到他,他就一直往后推,说话还挺横 说我们住户闹事,要收拾我们,有点恐吓的意思。现在又过了好几天几天 白天他不接电话 晚上天天说要么是正在筹钱,要么是家里帮他把钱筹到了,银行关门了,总之就是不给钱。我们该怎么办 有没有什么方法能拿回我们的钱,房东肯定不会再把房子组给他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