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两位老人再婚,男方把女方户籍转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男方户籍所在地人员均享受一定福利待遇(每月发放米面、食用油等),今年由于男方子女反对两人离婚,但女方户籍仍在男方所在地,男方户籍所在地负责人(村委会)研究决定不再给与女方福利,并要求女方把户籍转走,理由是女方在户籍所在地没有自己的房子,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婚姻家庭
2009-09-24 15:09:2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上海户籍新政策2018
2110
竞业禁止补偿最低标准
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
竞业禁止补偿最低标准
竞业限制补偿金是什么意思
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
竞业限制补偿金是什么意思
公积金贷款有保证金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有保证金吗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离婚房产 17711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93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63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45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38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28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