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套房子是婚前购买的,房产证写的是我和老公双方的名字。最近他要把这套房子卖给他弟弟,和我说的原因是做生意不够钱周转,卖房所得的钱都归他一个人拿着。后来我才知道他这样做的目的是准备和我离婚,他不想把房子分一半给我!我知道得太迟了,之前已经跟着他到银行签了很多的名字,我也没弄清楚到底是什么条款,反正他们让我签了(到银行是因为我们之前是办了按揭的,他弟弟也需要办按揭)。但好像是公证书的名字没签吧,他们让我明天去签,我也不是很懂。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保住自己那50%的房子吗?很无助,请求各律师帮帮我,给我一点指引吧!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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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就可以不签字,不卖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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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否已经卖了??具体可来电咨询.你丈夫有转移财产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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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寻求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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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签的只是初步卖房协议,在正式过户时还得签一份房地产局进行登记的正式合同,现在你可委托律师帮助你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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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