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
因打架致人轻伤(骨折),就只是用腿扫了一下,对方就骨折了(事后才知道对方有糖尿病,本身就骨质疏松,)。当时就把他送医并承担了所有医药费用。并多次问候道歉。但是对方要求上诉,现在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这种情况下我该付什么责任?这场官司该怎么打?法院会怎样量刑?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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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轻伤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主动赔偿以及伤者自身原因可以作为量刑的情节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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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你的情况,最好委托律师为你辨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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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构成轻伤,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你已经积极赔偿,可以作为从轻情节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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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积极赔偿可作为减轻、从轻处罚的情节;
2、扫了一下应属故意,如属无意应提交证据;
3、骨质疏松问题可以作为提出,如证据确凿可以成为减轻、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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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