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乡镇派出所做内勤职务,去年帮朋友开了一份保险证明,证明其死亡是从房子顶上摔下来的,后来调查出人是因肝病死的,他朋友把保险骗到手六万多,后来都让保险公司追回去了,保险公司又报了案,追求刑事责任,现在人在看守所里,具体什么情况我一点都不明白求求各位律师给个指点,我想请个黑龙江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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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主要是要区分这样几个问题:
1、你老公出证明是故意的,还是不知道死者的真正原因,或者是被欺骗的;
2、你老公是否有权出具这样的证明;
3、你老公的行为在这个事件中造成的影响是否严重
建议你立即请律师,因为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嫌疑人,找你老公问清楚相关的情况。
可能涉嫌构成保险诈骗罪,依据是《刑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
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
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
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
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
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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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