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先生08年2月1日离婚,离婚后还在一起住了一个月,就是3月份就搬出去了,但在这一个月期间,受孕了,后来怀孕了,后来我把孩子生下了我想问,像这种情况他要不要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又是多少。如果他打官司要孩子我的胜算是多少,因为他是上海人,我是农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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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付抚养费。按农村的标准生活费为200元/月左右,教育费和医药费按实际开支双方各承担一半。只要你不想放弃孩子,他很难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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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他应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抚养费按对方工资的20%~30%支付,可每月支付,也可一次性支付。如没有意外,你胜诉的可能性很大。如需详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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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应当支付小孩的抚养费用,支付至小孩成年止。对本回复满意敬请采纳,如还有问题欢迎和本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本律师将竭诚的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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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