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07年7月底至今在外工作,在一个公路企业工作,与今年2008年5月25号因工程没有开工,项目领导开会后通知让回家休息等开工通知,说放假发部分工资,放假发工资的40%,有工程通知个人上班,本人10月底接到通知说要回单位上班,我回来已经快两个月了在他们单位,但现在说没有我的放假工资了.我不是他们单位的职工,我是外聘人员,也没有正式签劳务合同,只是我自己签字他们说公司签完给我们一份,可是公司没有签字就放假了,现在他们单位职工放假发放在上班时工资的40%,请问我放假是否应该和他们职工待遇一样发放假工资?在2008年春节放假时我每月工资上班工资的40%. 我找谁要放假这5个月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