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好 ,我是一个被拆迁户,房子与07年被拆迁了。居委会当时让村民们选择回迁购买楼房还是自建房(给地皮),当时我家选择了购买回迁楼房,讲过长途跋涉的等待,09年9月底终于有了消息,居委会让村民们去看楼房,并以抓阄的方式来决定你要几层。如果你不同意抓阄方式来选择楼房,那么会导致你没有好的楼房居住(因为他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说居委会将不在受理你的居住问题,这样合理吗?第二个问题就是:开发商所开发的这个楼盘根本就没有经过土地局的审批 ,属于私自开发楼盘,而且这个楼房也没有经过任何的质量安全检测(村民们去有关的部门咨询了这个楼盘在土地局没有审批)我们能入住吗?这样的楼房一旦出现事故谁来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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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房屋没有审批也没有经过检测的,应该属于违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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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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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阄的方式来决定你要几层。如果你不同意抓阄方式来选择楼房,那么会导致你没有好的楼房居住(因为他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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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什么都没回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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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开发的房产必须有合法的手续,没有经过验收不能入住。拆迁房应当给与合法的安置补偿,不能将没有合法手续的房产安置给被拆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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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比较专业,非三言两语所能说清楚,建议与律师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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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