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我和女友因父母不同意我们的婚事而在外地同居并且有了一个2岁的小孩 前段时间其父带人找到我们并强行将我女友带走 至今下落不明 现在就剩下我和孩子 我想先给孩子上上户口然后寄养在亲属家后好放心的去寻找我的女友 请问律师像我这种情况 我可以把孩子的户口落到我的户口里吗?我该如何办理啊?需要什么手续啊?【我也不知在外多少年才能找到我的女友 也许永远也找不到 所以我想先安排好孩子的问题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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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落到你的户口下;
去当地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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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上在你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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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