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从2008.1.4日结婚到现在打了我4次,有一次是我怀孕得时候。我现在想跟她离婚和要回女儿。但我们住得房子首期是我家婆结婚前交了11万,然后我丈夫以自己得名义按揭28万。我们结婚以后才开始供第一期按揭,28万的按揭和20万得利息,一共48万是我们婚后以前供的,可是房产证写的是我丈夫和家婆的名字,没有我的,我能要回我的24万吗?家里所有家具电器全是我娘家给我的嫁妆,我能要回吗?麻烦你为我解答一下我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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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供屋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分一般;
2.家电若你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你个人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否则为夫妻共同财产,你需要举证。
3.目前的离婚案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时有发生,你要注意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你可以点击我的个人网址看一些这方面的文章,可以给你提个醒。希望你和我联系一下,我真的希望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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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后出资供房的,可要求分割,婚后财产应当平分,建议请律师介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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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供款为共同财产,但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家电如无明确说明,则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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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