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15年前去世,有一笔20万的遗产没有分配。我姥姥没有提出立即继承也没放弃继承。现我姥姥在母亲去世的第15年去世。我还有几个姨根我家关系不好,很可能她们要根据法律进行转继承。
我就想问下她们转继承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是还按我母亲去世当日算20年(现在过去15年了,也就是她们还有5年的诉讼期)还是按我姥姥的死来计算诉讼时间(也就是从我姥姥去世的日子从新起算20年)
如果她们想打这个转继承官司按法律是如何判定,我上述所说的两个诉讼时间是按哪个来计算?请详细告知明确的时间···
(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或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死亡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转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的一种继承法律制度。其中,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转继承存在先后两个继承法律关系,是两次继承,一次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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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属不是转继承,你的几个姨无权要求转继承你母亲的遗产的。有疑问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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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是2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继承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民事领域包括继承纠纷最长时效是20年,从继承开始起算。也就是你母亲死亡时开始算。最高院执行《继承法》解释第18条: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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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遗产一直没有分配,视为没有发生分割。既然本案主张的是转继承权利就应从发生转继承的事实开始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从你姥姥死以后2年之内你姨是可以主张的,超过该期限的不能再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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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不适用转继承,双方除非存在重大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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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