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5年高考毕业,被青岛*学院录取,当时录取通知书上是3年制高职专科班,到学校后,校方鼓励高考分数线过450的学生上专本连读班,将来发其他高校的本科毕业证,结果,到09年6月毕业,我在国家学历查询网站上找到了自己的专科毕业信息却没有学校之前承诺的本科毕业证,所以想让校方退还第四年交的7400多学费,但校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现在我想和学校打官司,想问下,这种情况该如何找律师并上诉?(备注:校方在收取我们05届试点本科班7400元学费后,以发放课本为由将学费收据全都收回,显然学校早有准备,现在起官司,该如何取证?现在我只有学生证上可以看到校方为我注册了四年,想办法让学校财务处开出上交四年学费的证明顶不顶用?)还有请律师打官司费用大概是多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