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2007年11月定的,期限2年。由于经济和企业规划的原因,上海的工厂在未来的几个月内将会关闭,并迁往苏州。所以现在公司对合同即将到期的人都准备不续约或者以降低40%的薪水的条件选择和苏州的母公司续约。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有的话是几个月?是从20080101开始到现在算2个月的赔偿金吗?这两个月的赔偿金包括最后一个月我在公司的工资吗?我们的工资是后付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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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需要支付3个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其中不包括后付部分的当月工资,有疑问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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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满一年按一个月支付
标准是你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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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果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赔偿金。08年1月1日至今经济补偿金应是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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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续约,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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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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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