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3月保险时有2人.09年3月续保一人.另外一人08年6月离开.但是名字对了号码被写成离开的那个.09年7月出事才发现号码错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这保单有效吗?而且保险公司调查时也确认我家只有1个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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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合同内容分析,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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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关于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名字与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问题,这是双方订立合同时填写的失误,作为保险公司有义务严格审查合同的书写要求,疏于审查导致不一致的责任主要在保险人,若保险人不能举证证明投保人存在故意或者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不影响保单的效力,亦不能擅自解除保险合同。本意见仅供作参考。更明确的意见有待保单的内容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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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