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深圳一家日资企业的工人,工龄5年,今年年初身体不适在医院查出患宫颈癌中期,至今已在医院治疗了三月,现已出院,d但每月都得去医院做一次化疗,现在的问题是:再过三月,我母亲因病辞工的话,社保关系怎么办?一旦医保卡停用,医疗费用会相当高昂,我想问的是:这种情况,该家企业相应该负有什么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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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单位给予一次性医疗补助,社保关系可以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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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特殊假期的待遇(劳部发〔1994〕479号)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时限和待遇:
1、劳动者患病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2、职工患病的医疗期规定:
①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②职工患病的医疗期规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以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③关于医疗期的计算:
按照规定‚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3个月的按6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9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2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
④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3、法律规定规定:“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医疗期和工龄长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病假期间的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4、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
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除按规定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劳动者不低于六个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的劳动者还应增加50%至100%医疗补助费。
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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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我国已有很多大型企业和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制度。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国家鼓励有充足能力的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额外福利,跟基本医疗保险组成完整的个人医疗保障体系。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主要形式有: 1、商业医疗保险机构举办; 2、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经办; 3、大集团、大企业自办。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因此,国家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以保证该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具体规定是: 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企业按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的待遇以外,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的适当补助,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费负担。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企业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应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财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管理的监督和财务监管,防止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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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交医疗保险,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社保的政策也有差异,而且缴纳多少钱也是跟您的工资直接相关的。一般来说,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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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为员工办理医保社保流程: 企业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程序如下: 一、企业需要携带如下证件: 1、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其它需要携带: 1、公章; 2、《职工申报表》; 3、新增参保人员一寸彩照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农业户口人员提供农业户口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页); 5、新增人员同时报U盘 。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才能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向前补缴。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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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