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中国法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如果你们双方离婚,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三、若达不成协议,或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