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下班后,同事来传宿,但本人去水房洗衣服,回来时电话没有了,最后有人说是被**拿走,要了几天,在十八日,给手机时被拿走手机的人所打,导致面部,胳膊等多出受伤,请问被同事拿走东西,在要回时被打到脸伤和身体发紫,都需要那些理赔?(像精神赔偿,营养赔偿等)如果要的话,赔偿额大概是多少?都需要那些法律程序?这个赔偿问题该找单位领导还是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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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去看病,所有的医疗费他全部要赔偿、如果鉴定为轻伤还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可以要求5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还有你的误工费、交通费等都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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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构成伤残,只赔一些基本的费用。象你这情况问题应该不严重。除开医疗等费用,别的赔偿费用法律没规定,你可自己选择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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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赔偿医药费等,但无精神赔偿及营养费;另外,应报案,就其盗窃及伤害行为予以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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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