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父亲跟我大伯因为一块共同的土地的征收赔款而发生争执,土地的征收赔款一共3万多块全部被我大伯一个人拥有,而我父亲没有拿到一分钱,我想问一下,我可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我父亲所应该得到的那一份,如果可以的话应该怎样做,谢谢

刑事案件
2008-12-14 15:12: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第二节 征地补偿安置

    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征地单位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行使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但被征用的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农民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由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与被征地农民协商确定,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土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监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

    第二十七条 土地补偿费按下列标准计付:

    (一)征用耕地,属水田、菜地、鱼塘的,按同类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补偿;属其他耕地的,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补偿;

    (二) 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按水田补偿费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补偿;原属耕地的,按同类土地补偿标准补偿;

    (三) 征用非经济林地,按水田补偿费的百分之四十补偿;

    (四)征用养殖生产的水面、滩涂,按水田补偿费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补偿;

    (五)征用盐田,按水田补偿费的百分之五十补偿;

    (六) 征用其他未利用土地,按水田补偿费的百分之十五补偿。
    可以进行当初拥有土地的分额进行分配,如果是共同平均拥有,可以提起诉讼进行平均分配
  • 可以到法院起诉追回赔款。
  •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房屋拆迁补偿款可以继承吗
3033
违法交通法规要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违法处理
违法交通法规要承担什么责任
北京居住证续签的办理地点在哪里
北京居住证续签
北京居住证续签的办理地点在哪里
上海公积金交多久买房才能贷款?
上海公积金买房
上海公积金交多久买房才能贷款?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