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人事给弄丢了,老板在月底前想跟我们解除合同,今天让我补签,请问我该不该补签,如果解除合同可以获得什么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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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丢了,是厂里的那份丢了,我可以打个擦边球吧,要求从08年到现在止的工资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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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用然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要是没有的话,应支付你一个月工资标准的代通金,并且应根据你的工作年限给予你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一年以上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2年。建议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依法要求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补签,但要和你的那份合同相同,你要注意你的工作年限。要是用人单位不支付你相关合法要求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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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解除合同,你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单位要向你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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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老板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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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