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一所民办职业中专学校的后勤干事(现已经调到教务组任专业教师),学校于今年暑假前开始给签合同的老师和行政人员下达招生任务,一般教师和行政人员3名、班主任和副主任级别以上的5名,并说没完成任务要扣工资(招到1名发1/3,招到2名发2/3,以此类推)。在暑假期间(7.8月份)老师们都放假回去了,而后勤还要继续上班(每周上6天),我也没有招到1名学生。现在学校以招不到学生为由扣发我7.8月份的工资。也有好些老师没有招到的,他们也没发。但是我7.8月份除星期天外天天都上班的啊。
请问这样的招生任务分配合理、合法吗?如果不合理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