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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公司工程管理人员,现以一民工头名义接了一工程,事先谈好的,无文字依据,该民工头向公司交工程来款25%的管理费,现工程结算60000,我以该民工头的名义填写了请款单,公司领导签字,交了25%的管理费即15000后钱款转入我指定的银行。现在我离职,该公司告我涉嫌诈骗该款项,要我退款,转入的款项45000用于人工费支付。

经济相关
2008-12-13 13:40: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