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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7月14日去济南**店买车,买车前先试驾车辆,试驾手续办好后,他们的销售人员和我一起开始试驾。开出一段距离后,销售人员告诉我调头回去,但就在我打开转向灯开始调头的时候,后面的车撞了试驾车辆的尾部。这时销售人员才告诉我试驾车辆虽然挂了牌,但是只买了第三者保险。后来交通事故认定我们这方付全责。回到4S店后,他们经理告诉我,要是订车,双方车辆的维修费用我不用管。所以当时我就定了车,他们的销售承诺我14天内肯定到货。结果过了一周之后,他们的销售打电话给我,说是我要的那款颜色的车没货,要等一个月后,但这款车其他颜色我根本没有看中,所以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在其他地方买了车。后来他们也告诉我押金不可能退,作为了当时车辆的维修费用。我想问下,对于当时的交通事故,谁应该负责任,后来交的押金该不该退还。谢谢

交通事故
2009-09-21 21:48: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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