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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女38岁】在在做生意二年多,各家前边归各家是不争事实。王某【男】不打招呼强行在我前边搭摊经营。我爱人不许而发生拉扯,王某不仅漫骂并扇了我爱人一耳光。众人拉扯下离去。不久又返回。摁倒我爱人重击头部眼部肩膀,并叫嚣谁拉砸死谁。致我爱人羞怒攻心昏迷。而后王某又砸毁我家摊位。后120来到,我爱人眼部青肿眼珠肿胀,头肩痛,精神低落,多人目睹此过程。我们并无过错。请问老师王某暴力的性质、我该怎么办。谢谢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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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3 18: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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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