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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下午在某住宅小区内,因保安服务态度差,且对业主进行谩骂,击怒业主向其采取语言回击,双方没到一分钟的接触时间,在业主离开时,保安从自己的电单车里取出长 *** 向业主向后举 *** 冲过来,被站在保安对面的物业管理人员及时看见,及时制止。当时还有另一名保安还对业主进行语言攻击谩骂,称业主就是上次与另一个保安打架的那个业主,查实是他们认错了人。并报了110,110人员来之前保安公司把拿 *** 保安悄悄放了,并将 *** 也带走了。但已承认有 *** 的存在,有其事实的存在,但未作笔录。物业恳请业主私下解决,业主同意,并提出两个要求:一是开除两个闹事的保安;二是在小区张贴公开道歉书,要将事情的原委和处理结果及今后对全体业主作服务保证。如果协商不成,请问如何走民事司法程序?谢谢您!

民事相关
2009-09-21 17:52:3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