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09年1月初相亲认识1女孩,感觉不错,女孩曾告知我弟她曾经离婚1次,具体原因未说明。后2人于09年2月结婚,09年5月女孩出现精神疾病,有幻听等现象,后于精神病院住院2月余,期间女方母亲才告知我弟,该女孩02年曾受传销组织关押,精神受刺激,曾住院治疗。02年到09年间女孩具体情况不清楚,但其间曾结婚,后很快离婚。我家人推测可能与其精神疾病有关。目前我弟认为女孩家人隐瞒事实,想离婚,女孩家人不同意。据我所知,精神疾病病人不稳定情况下不能结婚,请问,这是无效婚姻吗?我弟该如何才能结束这段婚姻?迫切希望得到答复,万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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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无效婚姻,及时起诉离婚,必要时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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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未治愈、先天性痴呆以及某些已被实践证明不应结婚的传染病未治愈者。
据此,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确认婚姻无效。对本回复满意敬请采纳,如还有问题欢迎和本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本律师将竭诚的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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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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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起诉离婚即可。对本回复满意敬请采纳,如还有问题欢迎和本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本律师将竭诚的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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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杭州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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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隐瞒病史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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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不成可起诉离婚,有法律问题可致电详询杭州刘律师确定具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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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