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别人五年前借我两万元,有借条,注明月息400元;今年初要钱时,他没有钱给补了个证明,“借款09年2月一定还”。去法院起诉,被判决:1、还本金20000元。2、利息从09年3月至判决生效日计算,400元/月。法院判决依据是被告给我的证明,认为是双方的意思。上面没有写利息。借款利息法律有具体条款规定吗?

债权债务
2009-09-21 12:37:5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返还购房款的利息如何计算
9019
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追要彩礼吗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
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追要彩礼吗
工伤保险申报步骤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申报步骤
劳动合同法固定期限怎么写
劳动合同法资讯
劳动合同法固定期限怎么写
别人欠我钱没有欠条怎么起诉
借条与欠条 8492
别人欠我钱没有欠条怎么起诉
大额借条格式怎么写
借条 9155
大额借条格式怎么写
借条有股东签字有盖章算公司的债务吗
借条 8626
借条有股东签字有盖章算公司的债务吗
借高利贷需要担保人吗
高利借贷 8941
借高利贷需要担保人吗
民法典中个人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借条 8503
民法典中个人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有欠条日期到了没还钱如何处理
欠条 9035
有欠条日期到了没还钱如何处理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