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 你好! 我是一个海安人,我借了8万元给周某,他是一名教师。借款到期后他没钱还,法院根据判决书3月份执行了他的工资。每月是800元。可最近我去拿钱时,执行人员却对我说:“周某帮人家担保了10万元,在你之后也被判决了还款10万。人家也申请执行了。所以他的800元工资不能全给你,需要大家平分”。 请问执行人员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是否先把我的8万元执行完再执行给他人?

刑事案件
2009-09-21 07: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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