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在建筑工地打工,由于老板拖欠民工工资,又达成付款及抵押协议,约定‘到期不付款以其工地物资做抵押’.06年春节前老板为跑了,避了不见。民工按协议将抵押物资拉走,并到法院起诉.老板便买通公安捏造事实,诬告民工哄抢.公安以'民事服从刑事'强行介入.做了经济鉴定,裁定"老板不欠民工钱',06年3月对当事人刑事立案.并违法将20余万元抵押物资擅自处理,06年10月对当事人采取了强制措施,直到08年7月25号才解处强制措施。09年1月28号公安出具了侦察终结书,叫我们到清欠办要工钱。我们至今没拿到工钱。由于老板和公安的诬告和侵权,两年来我们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打击.
请问各位专家
[1]我们该如何讨回工钱?
[2此事件中.公安的行为是否构成渎职侵权?该到哪个部门控告?
[3]公安立案后,是否应该有结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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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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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凭协议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直接起诉
2.你认为公安的行为造成渎职,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
3.公安的立案程序:
第一,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旁人)
第二,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第三,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第四,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电话:1370513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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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