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自十堰的农村女孩,和男友订婚后同居一年了,当时拿了一万的彩礼,还有看家时给的一千,现如今他家要求退婚,要求返还一万元的彩礼,因我们同居一年了,我要求少退一些,他们只同意看家的一千不要了,其余的一毛不能少,这样我也太亏了,我没同意,他们家在上诉. 请问这样的情况,彩礼我应该退多少??打官司会怎么判?我这样做对吗?该怎么办?该退多少???求你们帮帮忙,给我一个详细的解决答案好吗????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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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退一半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对方起诉了,退多少则需要法院去裁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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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没有结婚的话,彩礼就应当退给他们家,但是如果你能证明这一万块钱已经用于你们的共同生活了就可以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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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们打官司,毕竟你也受到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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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决女方向男方返还彩礼,但具体的数额是法院自由裁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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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彩礼从法律关系来说属于附条件赠与,既然婚约不成,则应当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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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没有领取结婚证就应当返还彩礼。其次,具体应返还多少,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既然对方已经起诉,那么你在法庭上说明情况要求只返还一部分即可,具体返还多少由法官酌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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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