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07年购买了一套住宅用期房,合同是今年9月份交房。但是房子现在还没有完工呢,开发商在这期间从来没跟我联系过,更没给过什么说法。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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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要求赔偿。标准的购房合同里有一条“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上面应该写的很清楚,逾期交房有二种解决办法,第一.可以选择退房,从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到实际交房之日,按每日的百分之几或万分之几赔付(具体要看你合同里的约定),第二.不退房的,从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到实际交房之日按每日百分之几或万分之几赔付(具体要看你合同里的约定),你仔细看一下合同,一定有这条约定的,我就是搞房地产的,有什么不明白你在问我,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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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到期,开发商不能如期交房,属于开发商违约。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
建议带着购房合同联系杨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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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违约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开发商违约,他当然不会主动和你联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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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商违约,你可按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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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