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一条已开烧烤店为主的街道有间门市,之前出租给他人,今年想收回自家开烧烤店,但因为在我家门市前的空地,被城管的出租给一个老板,搭起了简易棚,现在就存在一个矛盾,房子我们这10.1要收回来,但租房人说门市对着的外面他是和那个搭简易棚的老板签约到明年3月的 ,(我们去找了那个老伴他说虽说我们有优先权,但已经和那人签订了合约,当时他是把租店人当作老板来签订的,)以至于自家房门前我们没有优先使用权,要被他占着,事先我们并未被告知,这样我们能从哪个方面去租回属于我家门市前的简易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