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喜兴一家培训学校工作,此学校是一家上海集团的下属培训学校(对不起,暂时还不能把校名公布,请原谅)我于2006年3月10日来学校报道上班.在学校做行政后勤方面的工作,2007年4月,学校将我调到招生部,主要负责招生工作.当时学校给我的承诺是招到一个生员给我5%的提成费用,到了2008年六月的时候,此提成费用达到了17400元.但是学校没给一分.到08年9月,工资无法发放,集团来人解决.但是当时找我谈话要求我和另一人把学校做下去.但是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扣了一半应发放给我的工资.做为了学校的启动资金.到09年6月.另一人也走了.现在公司欠了我的工资为15000元,提成费用为:3万余元.出差费用8000余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