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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3日,我在该学校报名学习网络工程,学费5400元,学期说是4个月,在6月28日时,我因为家里有事情,所以向学校提出请假申请,期限为一个月,学校同意了并要我书面签字!我提前了两天回来并到学校报到,问是否可以继续上课,还有这一个月差课怎么补!当时前台说要和老师商量一下,要我回家等电话,结果,一直没有任何音迅!后来我又主动打电话给学校咨询,学校说那你自己来找一下老师,我便去了学校与老师沟通,老师却说,你怎么不早来,早来就好了,还能跟上,现在晚了,(可见前台根本没和学校老师沟通),老师给我两个建议,第一:我跟业余班级把落的课补上,但是业余班级一个星期才上一节课,(这样补根本就是敷衍,)第二:等这个班级再次开课我来重新学,我回去考虑后给老师回电话说同意第二个建议,等在开课学,结果,直到今天为止,学校没主动打过一个电话给我要我去上课,我不断的打电话问什么时候开课,学校都说暂时没招到学生,所以不能开课,现在已经马上过年了,我妈妈要我回家,年后可能就不来这个城市了,我去学校要求退钱,学校不给退!说我上课超过了三分之一,超过了教育局有相关规定是不给退费的!

损害赔偿
2008-12-12 2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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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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