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户主是爸爸,户头里还有妈妈、我、哥哥、嫂嫂,以及哥哥和嫂嫂的儿子,总共六人。(哥哥和嫂嫂都为残疾人)。我们都住在现在的房子里,现在的房子有房产证,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爸爸。现在村里按照人口数批房子给我们,爸爸拿出钱(钱是爸妈的存款)买了现在村里批给我们的房子,他想把这房子给我当嫁妆,但是村里现在批给我们的房子并没有房产证,只有一张简单的发票,上面写着我的名字和村里的印章。因为嫂嫂对爸妈不好,怕知道房子给我要闹翻天。请问,现在村里批下的那房子到底属不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呢???我哥哥嫂嫂是不是也有份?? 有什么办法能让这个变成我的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