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事美术高考培训工作,08年7月起受雇于北京一家美术培训中心,但该用人单位并未与本人签署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也未给本人缴纳社保,并扣押本人及数名同事“风险抵押金”人民币8000圆整,09年该单位口头承诺在上岗期间给本人办理社会保险,但至今仍未办理。
现本人欲对该用人单位解除关系,并提起劳动仲裁,请问都需要做什么准备?
现有证据:建设银行(北京)工资卡一张,每月15号该单位向此卡汇款(或批开);
手机短信数条:证明雇佣关系的工作交流信息
电话录音:证明风险抵押金尚未退还
人证:从前的同事,现在的同事,证明工作关系及风险抵押金存在
没有书面证据
请问,还需要做什么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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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有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其次缴纳风险抵押金的证据,再有你的收入证明。你准备申请劳动仲裁,具体看你得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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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什么样的仲裁请求,也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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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的同事,现在的同事,证明工作关系及风险抵押金存在,
应该有书面证据,开庭的时候 要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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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