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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受害者郑**,99年11月18号晚我坐出租摩托从亲戚家回来,被梁瑞春无证驾驶拖拉机将我双腿撞断骨盆碎裂,当时肇事司机当场逃跑,一逃就是八年,经交警队现场认定梁瑞春负主要责任,摩托车负次要责任,我无责任,我住院三年,先后去过四家医院治疗,用去医药费将近二十余万,至今钢板未取,09年好不容易找到肇事司机梁瑞春,他不但不赔偿一分钱,还纠集多人威胁我及家人,说你去政府告吧!我没有办法只有又到交警找领导解决,警察同我去肇事司机梁瑞春家,梁态度还是极端恶劣,还问交警你叫什么名字,然后打了电话不知道给什么人?后来问话都承认事实,就是不填名字,交警无奈只好回来,后来我多次去交警对找领导解决,我经法医认定为七及伤残,属于重伤,应该追究梁瑞春刑事责任和赔偿,但是交警答复,事隔多年,年限过期,不能抓人,``````我只是普通百姓,不懂法律,请求有关人士给予指导帮助,在这里先感激各位好心人了!

交通事故
2009-09-19 19: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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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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