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经营资质条件限制,公司实际股东不符合条件,就找有资质的亲戚来出面名义股东。
名义股东占有公司40股权,实际上没有出资,且为董事长、法人。日常发布的经营命令均受实际股东指挥。
但最近实际股东要将公司卖掉,由名义股东出面。
买家来与名义股东洽谈时候,名义股东私下要求成交后要得到实际30%股权。买家觉得不妥,就托人找到实际股东洽谈。
没想到再办理手续过程中,名义股东先是逃避,不接电话。经办人员在实际股东的指挥下做好了买卖协议,盖上了公章、私章等。结果名义股东出面干涉,百般刁难,因为没有他的法人章、签字,工商局要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协议等均无效的。
现在实际股东来找名义股东商谈,结果名义股东说是公司在他(法人)不知情的时候,预将公司卖掉。现在要将投诉公司。要公司(实际)给他80万才同意,否则他会将公司机密(公司总免不了有些虚假)公布。
唉!怎么会有这么赖皮的人???现在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