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和我女朋友结婚后买了套房子,但是没有登记,现在也没有登记.
后来她背叛了我一次,我原谅了,后来又一次,总共三次,她都承认了.我们的朋友也都知道这次我实在没办法容忍了.
房子只交了房贷,我们家出的钱.她后来帮我交了三四次房贷.
现在我想分手,让她搬出去,可她不同意.也没说要房子,就说舍不得我,一直不肯走.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分手要不要分她房子?她不走,要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她妈问我要分房子怎么办??
谢谢您,很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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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是你的名字就应当属于你个人财产,当然你应当偿还她交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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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三四次的房贷还给他,让他滚蛋,屁个舍不得,早散为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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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