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经办理了2代身份证,因为以前户口本上把名字登记错了,把我名字的“溅”写成了“贱”所以办理2代身份证时上面的名字就有一个“贱”字。本人现在在深圳,在09年8月13好曾到当地派出所要求改名。派出所的人不给予办理,不提供《姓名更改申请登记表》。然后到当地公安局,公安局也不予办理,说:办理了2代身份证就不能改名字了。于是我只有返回深圳工作,在8月19日我又以挂号信的方式给当地法院写了《行政诉讼书》,但是一直到9月19号仍未有任何回复。本人想请教各位律师。我想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应该怎么做。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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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户籍科人员说明情况要求处理,不予解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要求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亲自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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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户政部门申请名字的变更。是否准许,由办案机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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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要本人亲自去,全国还没有都实现邮寄立案的立案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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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