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和他同学张某还有刘某三人出资设立了一家贸易有限公司,三人出资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朋友出资10万,张某出20万,刘某出25万。不久前我朋友想把股权转让出去,他认为刘某和他比较要好,他想把股权转让给刘某,请问这样可以吗?法律对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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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因此, 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则实践中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不损害公司的人合性,因此只要股东之间达成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即发生法律效力,其他股东也不存在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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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身份是由于其出资而享有的一种资格。股东与公司之间在法律上是投资关系。按照法律规定,股东对公司投资后,非法定原因,其股东资格不得丧失。股东只有在下列情形出现时才有可能丧失其股东资格:股东自愿、合法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因质押形式使得股东所持有的股权被强制转移;自然人股东的死亡或法人股东的破产导致股权被他人继承或继受。据此,一般股权的转让要经全体股东同意,若你们按照公司章程对此作出另外的约定,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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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如张和刘都要购买股权,则可协商,协商不成,按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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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股权在本公司股东之间进行转让没有限制!还有不明白地方可律师电话联系或者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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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